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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心理咨询必须了解的五个原则,你知道几个?

文章作者:东莞博远心理咨询 浏览量:1926 类型: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10 17:13:42 分享:
    你认为心理咨询是无用的吗?是在浪费钱吗?又或许是算命的吗?NoNoNo,这些是你在不了解它时自己联想的,“心理咨询”有点“委屈”呢,其实它也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啦!

    1、保密原则
    要求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时候,不得将在咨询场合下对方的言行随意泄露给任何人或机关。
    在公开案例研究,或发表有关文章必须使用特定来访者的有关个人资料时,必须充分保护来访者的利益和隐私,并使其不至于被他人对号入座。

    2、时间限定原则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
    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一些家庭咨询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些,还有的需要咨询师与来访者具体交流的情况来定。



    3、“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完全出于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也使得咨询效果事半功倍,咨询师是不会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
    实际生活中迫于他人的催促前来心理咨询的来访者与代替他人前来进行心理咨询的情况也比较多见。

    4、感情限定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做心理咨询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影响问题的顺利解决。

    5、重大决定延期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做心理咨询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来访者不要做出诸如调换工作,退学,离婚等重大决定。
    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这些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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